138-9606-1829

您现在的位置是:重庆林安蜀大律师网>成功案例>正文

盗窃团伙十人落网,一人被不起诉

来源:重庆林安蜀大律师网  作者:林安蜀  时间:2016-09-19

案情:

201511月,重庆市忠县公安局破获一起团伙盗窃案件,先后对王某、雄某、苟某等10名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其中雄某被警方列为“二号主犯”, 雄某被刑拘之后羁押在忠县看守所,雄某的亲属委托我担任其辩护人。

律师办案:

接受委托之后,我先后两次去看守所会见嫌疑人雄某,并且根据嫌疑人的要求为其申请取保候审,虽然曲折,但在律师介入两周之后,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随着案件被移送到检察院,我通过反复阅卷,挖掘到案件的证据漏洞,随即在与检察官交流律师意见时,大胆提出了不起诉的主张。

案件结果:

案件被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两次,检察院再次审查起诉时,我仍然坚持不起诉意见。经过检察院集体讨论,最终支持了我的辩护意见。

全案十名嫌疑人,除了我的当事人雄某之外,其余九人被起诉到法院。我的当事人雄某及亲属倍感幸运和欣慰。

案情:

201511月,重庆市忠县公安局破获一起团伙盗窃案件,先后对王某、雄某、苟某等10名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其中雄某被警方列为“二号主犯”, 雄某被刑拘之后羁押在忠县看守所,雄某的亲属委托我担任其辩护人。

律师办案:

接受委托之后,我先后两次去看守所会见嫌疑人雄某,并且根据嫌疑人的要求为其申请取保候审,虽然曲折,但在律师介入两周之后,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随着案件被移送到检察院,我通过反复阅卷,挖掘到案件的证据漏洞,随即在与检察官交流律师意见时,大胆提出了不起诉的主张。

案件结果:

案件被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两次,检察院再次审查起诉时,我仍然坚持不起诉意见。经过检察院集体讨论,最终支持了我的辩护意见。

全案十名嫌疑人,除了我的当事人雄某之外,其余九人被起诉到法院。我的当事人雄某及亲属倍感幸运和欣慰。

案情:

201511月,重庆市忠县公安局破获一起团伙盗窃案件,先后对王某、雄某、苟某等10名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其中雄某被警方列为“二号主犯”, 雄某被刑拘之后羁押在忠县看守所,雄某的亲属委托我担任其辩护人。

律师办案:

接受委托之后,我先后两次去看守所会见嫌疑人雄某,并且根据嫌疑人的要求为其申请取保候审,虽然曲折,但在律师介入两周之后,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随着案件被移送到检察院,我通过反复阅卷,挖掘到案件的证据漏洞,随即在与检察官交流律师意见时,大胆提出了不起诉的主张。

案件结果:

案件被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两次,检察院再次审查起诉时,我仍然坚持不起诉意见。经过检察院集体讨论,最终支持了我的辩护意见。

全案十名嫌疑人,除了我的当事人雄某之外,其余九人被起诉到法院。我的当事人雄某及亲属倍感幸运和欣慰。

 

案情:

201511月,重庆市忠县公安局破获一起团伙盗窃案件,先后对王某、雄某、苟某等10名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其中雄某被警方列为“二号主犯”, 雄某被刑拘之后羁押在忠县看守所,雄某的亲属委托我担任其辩护人。

律师办案:

接受委托之后,我先后两次去看守所会见嫌疑人雄某,并且根据嫌疑人的要求为其申请取保候审,虽然曲折,但在律师介入两周之后,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随着案件被移送到检察院,我通过反复阅卷,挖掘到案件的证据漏洞,随即在与检察官交流律师意见时,大胆提出了不起诉的主张。

案件结果:

案件被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两次,检察院再次审查起诉时,我仍然坚持不起诉意见。经过检察院集体讨论,最终支持了我的辩护意见。

全案十名嫌疑人,除了我的当事人雄某之外,其余九人被起诉到法院。我的当事人雄某及亲属倍感幸运和欣慰。

案情:

201511月,重庆市忠县公安局破获一起团伙盗窃案件,先后对王某、雄某、苟某等10名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其中雄某被警方列为“二号主犯”, 雄某被刑拘之后羁押在忠县看守所,雄某的亲属委托我担任其辩护人。

律师办案:

接受委托之后,我先后两次去看守所会见嫌疑人雄某,并且根据嫌疑人的要求为其申请取保候审,虽然曲折,但在律师介入两周之后,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随着案件被移送到检察院,我通过反复阅卷,挖掘到案件的证据漏洞,随即在与检察官交流律师意见时,大胆提出了不起诉的主张。

案件结果:

案件被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两次,检察院再次审查起诉时,我仍然坚持不起诉意见。经过检察院集体讨论,最终支持了我的辩护意见。

全案十名嫌疑人,除了我的当事人雄某之外,其余九人被起诉到法院。我的当事人雄某及亲属倍感幸运和轻松。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