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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赌博吸毒导致离婚

来源:重庆林安蜀大律师网  作者:林安蜀律师  时间:2015-09-01

  【案情介绍】

  1999年3月份,重庆人杨某(女)在山东打工时认识老乡廖某(男)并恋爱,同年12月,杨某随廖某来到廖某做生意所在的青岛市某区生活,与廖某的父母亲一起经营玩具商店。

  在交往中,杨某逐渐发现了廖某的许多缺点,比如懒惰,自私、迷恋上网,喜好赌博等,杨某意识到廖某不是自己理想的人生伴侣。但是杨某意外发现自己怀孕了,廖某也信誓旦旦承诺与杨某好好生活。 2000年9月,年仅19岁的杨某生下儿子。2004年廖某与杨某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

  不久杨某发现廖某开始涉足赌博场所,逐渐染上赌瘾,不照管生意和家人的生活,甚至一次性输掉几十万元,连家里的轿车也被变卖以归还赌债。杨某辛苦挣钱主要用于帮廖某偿还赌债。杨某百般规劝,廖某仍然不思悔改。不仅如此,廖某还多次发生婚外恋情,并且用手机进行录音以示炫耀。在家人的监督下,廖某虽向杨某写下了书面保证,不久之后,仍故伎重演,继续与其他女人有染。

  2009年杨某生下小儿子之后,杨某既要照顾儿子的学习和生活,又要经营生意,家庭负担越发沉重,廖某不尽丈夫、父亲之责,继续在外面寻欢作乐。杨某**之后,廖某便离开家庭、隐瞒行踪,在湖南、北京等地鬼混,就连儿子生病在医院做手术也不回家。杨某伤心至极,多次要求离婚,双方签订了十几次离婚协议,都因为廖某的无赖而无法进行离婚登记,杨某对廖某的宽容和对家庭的操劳没有换来廖某的回心转意和对家庭的担当,等来的却是廖某更加无耻的背叛和变本加厉的赌博,杨某甚至从廖某的衣服口袋里发现了注射器和分装的毒品。

  杨某通过网上信息委托我担任其代理人,起诉廖某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法院判决】

  一.准予杨某与廖某离婚;

  二.两个婚生子随杨某生活,廖某按月支付抚养费,直到婚生子成年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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